活性炭是價格比較高的吸附劑。用一段時間以后,吸附能力減弱,甚至完全喪失吸附能力,此時的炭稱為飽和炭。若將飽和炭舍棄,一方面造成經(jīng)濟上和資源上的浪費,另一方面,活性炭吸附的有害物質會造成二次污染。在選擇活性炭再生方法之前,須對處理對象和處理規(guī)模有清楚的了解,考慮吸附質有否回收價值,可否綜合利用。根據(jù)吸附質的性質選擇經(jīng)濟可行的方法。吸附過程是活性炭、吸附質及溶劑三者形成吸附平衡的過程,要使活性炭解吸,恢復活性,就要破壞原來的平衡條件其依據(jù)是:
1、改變吸附質的化學性質;
2、用對吸附質親和力強的溶劑抽提吸附質;
3、用對活性炭親和力大的物質,將吸附質置換出來,然后再使置換物質脫附,活性炭得到再生;
4、外部加熱,升高溫度改變平衡條件,因為隨溫度升高吸附量減少,因而使吸附質脫附;
5、降低溶劑中溶質濃度(或壓力)使吸附質脫附;
6、用分解或氧化的方法,使吸附質(有機質)除去。